2008年5月15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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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官为灾区申请人特快办案
拿到执行款后当场捐出5000元,法官也慷慨解囊
本报记者 余春红 通讯员 骆萍英 陈子平

  本报讯  接过3.8万元执行款,四川安县人杨斌当即表示要将其中的5000元捐给家乡的灾民。这时,富阳法院的干警也纷纷解囊,当场捐出2.6万余元——众志成城抗震救灾,昨天富阳市法院发生的这一幕生动地诠释了这8个字。
  5月13日下午3点多,富阳法院执行局突然接到了一名申请执行人的电话。申请人叫杨斌,四川安县人,在富阳一家咖啡店打工。5月11日,也就是杨斌老家发生大地震前一天,他向富阳法院申请执行一个标的4万元的借款案子,法院刚刚立案。得知家乡发生大地震,杨斌心急如焚,他想马上带钱回去救急。可是案子刚刚立案,执行能这么快吗?杨斌自己也不确定。
  刻不容缓!放下电话后,富阳法院的执行法官立即调出了案卷,执行庭长亲自带队前往被执行人周某家中执行。
  周某是富阳当地人,无业,根本无力马上偿还欠款。按照杨斌与周某的调解协议,4月30日前周某归还2万元,8月31日前再归还2万元。为了让杨斌能带上尽可能多的钱回家,执行人员做起被执行人亲属的工作,让他们先替周某还上借款。
  直到晚上9点多,周某的姐夫终于同意在第二天把所有执行款交到法院。而在此期间,杨斌表示放弃利息2000元。
  昨天上午10点,被执行人亲属将3.8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。当杨斌到法院领取这笔款子时,法院“特事特办”中所饱含的对灾民的关爱让他感动不已。他当场表示要从执行款中捐出5000元给灾区。
  这时,让杨斌更为感动的一幕发生了:法院的干警也纷纷捐款,短短一个多小时捐出了2.6万余元。杨斌的捐款和法院干警的捐款将一并捐给红十字会,支援灾区。
  下午,从富阳法院传来消息,杨斌带着执行款踏上了返乡的路。
  无独有偶,在绍兴经商的四川人张某也感受到了法官给予灾民的浓浓关怀。张某为原告的一起民间借贷案原定于5月20日开庭。地震对张某的家也有影响,张某心急火燎地想赶回家去。昨天,绍兴县法院了解这一情况后,也特事特办,立即重新确定开庭时间。经与被告联系,开庭时间被推迟一个月。